2018年最新兵役法全文
初中文化当兵能当几年
法律分析:初中毕业当兵一般是两年,最多十二年(三期士官服役结束)。初中毕业当兵如果能入伍一般可以当2年义务兵。之后部分人可以留一期士官继续三年,再之后部分人可继续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2022年初中文化能当兵吗
【法律分析】可以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政审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具体情况看当地武装部需要政审的人数,政审安排在体检后。一般征兵体检过后15天政审。体检政审阶段8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兵役法规定凡多少岁至多少岁符合服兵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 5月3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军官服现役和预备役的最高年龄,由专门条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陆军3年,海军、空军4年。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超期服现役1~2年。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已成为专业技术骨干的,经本人申请和上级批准,可改为志愿兵。志愿兵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不超过35岁。士兵服预备役的年龄为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除服现役者外,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都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在没有民兵组织的单位,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公民,要进行预备役登记。兵役法还规定了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就学期间进行军事训练的办法,战时动员的原则和要求,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以及对违反兵役法行为的惩处等内容。新兵役法的颁布实施,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加适应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
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可以当兵。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参军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法律依据《兵役法》 第十五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